《清風宣傳》2019年第12期 (總第101期)
靠山吃山,螻蟻啃成百萬巨貪
——黑龍江省伊春市交警支隊駐檢測站民警滕洋
受賄案剖析
女兒違紀被單位停職調查,母親卻堅持認為女兒不會犯如此大錯。當這位母親為此走上上訪之路,甚至把事情反映給省委巡視組時,換來的不是女兒的“清白”,而是母女二人一起身陷囹圄……
這出反轉劇的主角,是黑龍江省伊春市交警支隊車管科民警滕洋。在不到三年的時間里,她利用派駐到機動車檢測站工作的便利,在年檢車輛未到場檢驗的情況下辦理機動車年檢,先后收受賄賂231萬余元,上演了“科員大貪”的丑劇。
“好”女兒、“好”妻子、“好”同事……無原則的“好”讓她邁出第一步
“我的女兒從小到大一帆風順,一直很聽話,成長路上按部就班,畢業(yè)后就接替我進入交警支隊工作……”母親楊葵武眼中的滕洋是個“乖乖女”,性格內向,不善交際。從小在母親獨斷專行的培養(yǎng)與教育下,滕洋對母親言聽計從,求學、工作都順理成章,人生路途看起來非常平坦,令不少同齡人羨慕。而看似唯唯諾諾、內心卻十分“強大”的性格,也為日后滕洋的所作所為埋下了伏筆。
結婚之后,“聽話”的滕洋扮演起好妻子的角色,對丈夫百依百順,由丈夫獨掌財政大權。日?;ㄤN都需要向丈夫伸手要錢,甚至人情往來上都沒有財務自由,這讓她在朋友、同事面前常常抬不起頭,母親楊葵武只好背地里給她錢。
2011年,滕洋被伊春市交警支隊派駐到金盾機動車檢測站工作,同事戰(zhàn)艷的一次請托,給她指了一條來錢的捷徑。據(jù)戰(zhàn)艷回憶,2011年初,遠方親戚崔某多次找到她,想在車不到場的情況下檢車。戰(zhàn)艷便向滕洋詢問,能否幫自己的親屬檢兩臺外地車。有礙于同事的面子,滕洋不好意思回絕,就說:“拿過來,我試試吧。”這一句“試試吧”給同事幫了大忙,同時也開啟了滕洋欲望的大門。
順利拿到車輛檢驗合格標志后,崔某給了戰(zhàn)艷幾百元,扣除應交的檢車費用后,戰(zhàn)艷將剩余的200多元作為好處費給了滕洋。之后,崔某搭上了這條線,隔三差五通過戰(zhàn)艷找滕洋幫助檢車,滕洋滿口答應,并且心安理得地收下好處費。從此花錢再也不用看丈夫的臉色,再也不用接受母親的接濟,這讓滕洋體會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點評】
“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彪筮~出違紀違法的第一步,看似是樂于助人,實際上是沒有原則的“好人主義”,對于同事的不合理請求不但不果斷拒絕,反而參與其中。她將非法獲得的好處當成是正常的人情往來,思想上的麻痹迎合了利益的誘惑,完全忘記了手中的權力來自哪里、為誰服務,欲望的口子越開越大也就在所難免。
不知法、不守法、不畏法,從“小打小鬧”到突破法律底線
有了第一次的“甜頭”,滕洋便一發(fā)不可收拾,對前來找她非法檢車的人來者不拒。
2012年4月的一天,伊春區(qū)安東二手車交易有限公司負責人安某找到滕洋,希望辦理異地無車年審,并告訴滕洋不會白辦理。滕洋欣然同意,讓安某把檢車手續(xù)給她,每臺車收取1000至2000元不等的好處費。此后,安某找滕洋共辦理203輛車的異地無車年審,累計行賄30余萬元。
就這樣,2011年6月至2014年2月,短短兩年多時間里,在2531臺機動車沒有到場檢驗的情況下,滕洋卻打出了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并上傳了車輛檢測數(shù)據(jù),分別接受9人的行賄共計231萬余元……
也正是在這段時間,滕洋每隔兩三天,都會交給母親楊葵武現(xiàn)金1000至10000元不等。收了幾次錢,楊葵武問“錢是怎么來的”,滕洋說是工作期間給他人辦理異地無車年檢后,委托人給的錢。身為黨員的楊葵武明知女兒的錢是收受賄賂所得,是不義之財,卻忘卻黨性原則,非但沒有及時制止女兒的行為,呼喚女兒“回頭是岸”,反而分多次將滕洋犯罪所得79萬余元存入自己、滕洋父親及滕洋妹妹的賬戶,進行投資和股票交易,為滕洋掩飾、隱藏犯罪所得。
參與查辦滕洋案的伊春市紀委監(jiān)委工作人員丁剛介紹,滕洋在接受調查期間,始終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不以為然,沒有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逾越法律的底線?!半箦e誤地認為,像她這樣小小的科員,只要小打小鬧,動靜不大,不會引起上面注意。她在內心深處并沒有對這份工作多么珍惜,態(tài)度不積極、思想不堅定、自律不嚴格,使她認為以權謀私的‘潛規(guī)則’是理所當然的,導致她一步步走向了墮落。”
【點評】
車輛年檢對于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減少交通事故發(fā)生具有重要意義。然而,身為派駐到機動車檢測站的國家工作人員,滕洋對自己的工作重要性缺乏認識,更對法律缺少敬畏之心。思想上存在“大問題不出、小問題無妨”的認識,加上單位對崗位的監(jiān)督力度不夠,工作流程上就有了可以鉆空子的漏洞,一次又一次的得逞讓滕洋變得有恃無恐,膽子越來越大,最終突破了法律的底線。
伸手必被捉,以權謀私難逃法網
2014年3月,黑龍江省交警總隊檢車平臺出現(xiàn)危險預警提示,公安部同時下發(fā)的通報中,也提到伊春市在2012年下半年委托檢車數(shù)量激增。伊春市交警支隊的領導和紀檢監(jiān)察室隨即找滕洋談話,對滕洋作出停職調查的處理。
楊葵武認為,雖然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都是滕洋打印的,但她是按照流程打證,不應該讓滕洋一個人背鍋,單位的領導和其他同事也都應該負有責任。于是,從找單位領導、單位紀檢監(jiān)察室,到市公安局領導,她一路為滕洋“喊冤”,甚至把相關材料交到了在伊春市開展巡視的黑龍江省委第四巡視組手中。
2017年11月4日,伊春市監(jiān)委對滕洋立案調查,并在2018年2月28日將此案指定鐵力市監(jiān)委管轄。隨著調查的深入,更多的事實浮出水面,一份份鐵的證據(jù)證明,滕洋作為一名小小的科員,受賄數(shù)額達到了觸目驚心的程度。
2018年10月8日,法院二審宣判,被告人滕洋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100萬元,其母親楊葵武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70萬元。追繳被告人滕洋犯罪所得人民幣196.1萬元上繳國庫,對其中79萬元可向被告人楊葵武追繳。與此案相關的戰(zhàn)艷、崔某、安某等人,也均以受賄罪、行賄罪等受到法律嚴懲。同時,由于疏于對下屬的教育、監(jiān)督和管理,對滕洋受賄犯罪的問題負有領導責任,伊春市紀委分別對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等5人,作出黨內警告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點評】
干部不論大小,都手握一定的權力;職務不論高低,都心存一定的欲望。權力一旦失控,便會張狂變異;欲望一旦不遏,則會焚身滔天。滕洋不能正確對待自己手中的權力,更不正視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可能造成的惡劣影響。她并不是真的無知無畏,而是打著按流程辦事的幌子,為自己的貪婪與僥幸狡辯,使手中的權力為自己的私心服務,等待她的必然是法律的嚴懲。而此案涉及多人違紀違法,充分暴露出制度的不健全和監(jiān)督的缺位,必須亡羊補牢、扎緊籬笆。
責任編輯:王世洋